偶然之間發現,正好兩個人都剛剛分手,於是,約好了互相打氣,一起療傷。我們總是互訴往事,他說跟她在一起的瑣事,而我說我的。聽他提過去,就好像狐狸或蛇聽著小王子提起玫瑰,那麼自然。 「我們是好朋友。」我跟同事這樣說,但她們總是不信, 「男人女人,又剛好都失戀,哪裡可能…」之類的。 可我們真的只是朋友,同一公司不同部門,趣味相投有同樣嗜好,聊不完的話題,是從不把對方當異性的好朋友。 照慣例吃完飯,輪到我家喝酒。說好了在他家他說他的事,我家就是我說話。提起我的他,我說,「我叫他香香,有時候又叫他臭臭。」 「是nickname嗎?」 「算吧,其實應該叫他香香的。」 「男人叫香香?有沒搞錯?」 他頂了我一下,把酒遞給我。 「是真的啦,」我用手指戳回去,用點穴功點了他一記,接過杯子。 「他啊就算一個星期不洗澡,身上依然不臭,一點異味也沒有,甚至有一種自然的氣味,不算香、但也不臭。所以我叫他香香,撒嬌時便喚他臭臭。」 「一個星期不洗澡,妳太誇張。」 「一點也不誇張,我說真的,就算是那裡…」我垂下眼簾,曖昧地盯著底下看, 「也不會有怪味呀。」 「嘖,」他做出一副噁心的表情,言下之意一個男人一星期不洗澡,我竟然還「吃」得下。 然而,情人之間濃情蜜意時,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,更何況他真的不發臭,是個少見的奇男子啊。 慢慢我們走得更近了,他提起前女友的次數似乎少了,經常一連幾星期都是在我家喝酒。我仍然一再提起過去,好像一切就剛剛才發生過一樣。 「他呀,外號就叫玫瑰呀,rose,我說過嗎?假裝我沒說過啊!以前我們還有一個共同朋友叫jack跟他配對一起打鬧呢。」(註,鐵達尼號的男女主角)雖然聽過不下十萬次了,他還是耐著性子看著我。 「都多久以前的事了,妳還記得那樣清楚?一臉捨不得,這樣可不成。」 「再過多久也忘不了吧。」我低頭縮成一團,好像自己是一顆發不了芽的種子。 「妳這樣,怎麼會有新戀情呢?虧我們幾乎天天見面,玩什麼互相治療的把戲。」 「反正只是聊天嘛,省下心理醫生的錢跟候診時間,兩個人都不吃虧呀。倒是你,也都大半年了,還不是一點消息也沒有。怎樣,你們部門不是新來一些漂亮的女孩?」 「那只是同事。」他說著,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。 我沒答腔,心裡想著的卻是「少來」,男人女人之間,哪有純友誼?卻忘記了,此時此刻我跟他不也只是朋友,熟一點的同事? 「怎麼我們老是忘不了過去?」我說, 「我們該學會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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